彩礼是我国几千年的婚俗了,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彩礼的存在。在我国古代,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在现代也延续了这个订婚给彩礼的风俗,那么如果订婚了但是没有结婚,彩礼能不能退?怎么退?
订婚彩礼能否退?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律法规,一直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现行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婚约也无明确的规定,既不提倡,也未禁止。在现代,订婚已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对于订婚彩礼,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共同生活的,是不是能退还呢?当然应当退还,具体规定如下:
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三种应返还彩礼的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而订婚后分手退婚后礼金退还,属于第一款中规定的情形。
值得注意:彩礼本质上属于礼物、赠与,但是属于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这与在恋爱期间的男女朋友为促进情感、表达心意而赠送礼物是有一定区别的。订婚彩礼应当退还,但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
离婚时彩礼能否退还?
我们需要注意,订婚彩礼退还的三种情形,但是对于离婚的后彩礼能不能退还?还需要区别开来。
《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三种应返还彩礼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退还彩礼就是第二、三款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由此可见,订婚彩礼是可以退还的,而且彩礼不仅仅是在订婚后分手可以退,在结婚后离婚的也有些情形是可以退还彩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