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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0-11-18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在很多的离婚财产纠纷当中,会出现一方擅自转移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导致对方最后申请少分或者不分不到相应的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怎样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怎样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另一方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私自转移,即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以及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凡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三、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怎样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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