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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婚登记彩礼怎么退

时间:2021-02-19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彩礼是在结婚时支付给女方的重要礼金。按照习俗给付彩礼后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给付礼金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都可以返还礼金。那么未结婚登记彩礼怎么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未结婚登记彩礼怎么退

直接要求对方返还就行,对方拒绝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在一起居住生活是一般认定是同居关系,如果要实事求是的处理起来就要分成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这一时间为分界点,也就是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在实践中承认其是事实婚姻,认定夫妻关系成立;如果是《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应认定为同居关系,也就意味着男女双方不能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等等。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根据《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未进行结婚登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未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以上就是由武汉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未结婚登记彩礼怎么退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未结婚登记彩礼是可以要求退回的,办理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也可以要求退回彩礼。可以部分退回也可以全部退回。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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